第二,法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這是馬克思關於法的本質的基本觀點。統治階級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維護和發展有利於自己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從而順利實現和鞏固統治。
法律的本質可以概括為四個基本方面,即:
1,規範行為關系;
2.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制定、承認和解釋;
3.以權利和義務的雙向調節為調節機制;
4、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三、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
1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誌的體現;
2.它是科學的、先進的;
3.從法律的社會功能看,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的法律保障;
在經濟方面,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引導和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政治上,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引導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順利進行,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鎮壓敵對勢力和分子的抵抗和破壞活動。
在文化上,維護社會主義價值觀和思想道德規範,引導和保障教育科學文化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在社會建設中,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