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適用範圍是指刑法適用的地點、對象和時間,以及是否具有溯及力。它關系到國家行使管轄權和處罰權,涉及國家主權。刑法適用範圍又稱刑法效力範圍,是指壹國刑法生效的範圍和時間。刑法效力的範圍可以分為刑法的空間效力和刑法的時間效力兩個方面。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刑法在哪裏適用,對誰適用的問題。刑法的空間效果在理論上壹般被認為有以下四個原則。首先是刑法的屬地管轄原則;第二個原則是屬人管轄原則;第三個原則是保護性管轄原則;第四項原則是普遍管轄權原則。在刑法的時間效力中,主要把握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後,對於生效前未經過審判或確定的行為是否有溯及力。如果適用,它是追溯性的;不適用的,不溯及既往。中國刑法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從老年起,按照行為發生時的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四條* *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