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是行使其他壹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
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處罰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罪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故意殺人罪的客體要件,故意殺人罪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合法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和新陳代謝的有生命的有機體,是人類存在的前提;
2、故意殺人罪的客觀要件,首先要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既有作為,也有作為。不作為殺人罪只能由負有防止他人死亡的特定義務的人構成。殺人的方式有很多種,要麽用某種武器,要麽赤手空拳。但是,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3、故意殺人罪的主要構成要件,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故意殺人罪的主觀要件。故意殺人罪主觀上必須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的有害後果,並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