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情況有:1。被代理人的無權代理給善意相對人造成損失的;2.因代理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3.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本方的原因外,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七十壹條* *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終止代理權後仍作為代理人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百二十九條* * *代理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條* *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外,無償解除合同的壹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解除合同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