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郊區判決是指通知期限屆滿後,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宣告遺失票據無效的判決。
有資格的
撤銷依職權判決的訴訟必須具備起訴的壹般要件和訴訟的壹般要件,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特殊要件:
(1)當事人應當合格。在撤銷依職權判決的訴訟中,原告是利害關系人,被告僅限於依職權判決的申請人。
(2)利害關系人不得因正當理由在解除權力判決作出之前向法院申報其權利。例如,由於戰爭、洪水、地震、交通中斷或嚴重疾病等。,申報延遲且有誤;因法院未公告或未以合法方式公告而無法申報。
(3)撤銷之訴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前置權判決公告之日起1年內提起。
(4)依職權向作出判決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