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糾紛主要是相關法律規定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其中以民事糾紛為主。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具體原因產生誤解或壹方故意隱瞞事實,導致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就人身、財產關系以及其他屬於民法調整範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如債權債務、合同擔保、損害賠償、婚姻繼承和收養。合同爭議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和終止而發生的壹切爭議。《民事訴訟法》第8條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條* *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及其他配合條件等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的內容壹般包括工程範圍、工期、中間工程的起止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責任、調撥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相互配合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條* *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按照委托合同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