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目標是什麽?
與合同承包商壹起依法起草和修改合同,並參與合同談判;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合同行為;合同評審應在接到任務後兩天內完成;責任事故率為零。
從商務談判、合同起草、簽訂、生效直至合同到期的全過程管理。合同的合規性不僅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還要重視合同簽訂後的管理。系統管理是指根據職責分工,對合同條款涉及的所有部門進行協同管理。動態管理就是關註履行全過程的變化,特別是掌握對己方不利的變化,及時修改、變更、補充、終止或解除合同。
基本目標和協議目標的區別:
指標是指階段和數量,作為某壹階段項目考核的標準。目標就是目標和方向,階段考核的特點比較弱,所以壹般作為個人或小團隊做的定向方案。簡單來說,指標是壹種可度量的屬性,壹般表現為計算公式或度量標準;目標是計算和測量後的預期狀態或結果。
總的來說,合同管理是制度、流程和文本的管理。在合同管理過程中,要檢查每份合同從立項、審批、變更到決算、審計、支付是否存在明顯漏洞,還要註意合同的履約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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