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相結合。以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的形式,深入基層對《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單位名稱是否變更、法定代表人是否變更、住所是否遷移、履行職能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規範意見和整改措施。
2.堅持法人監督和法定代表人監督相結合。在事業單位年檢中,充分發揮主辦單位的作用,要求主辦單位檢查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並加蓋行政印章。通過單位自身申報和主管部門內部審核,完善了事業單位運行狀況的監管鏈條,使登記管理部門對事業單位運行狀況壹目了然,並將其作為事業單位年檢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
3.堅持登記管理和編制管理相結合。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行綜合治理,將事業單位登記和年檢與編制管理、人員調配、統壹工資發放結合起來,有效推進棲霞市事業單位登記和年檢工作。
加強事業單位監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事業單位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組織部門的重要職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組織部門監管事業單位的職責,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發展和時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