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統籌是國務院文件明確提出的發展交通運輸企業互助的舉措,是針對交通運輸這壹高危行業的特點,確保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它具有行業間的互助性和明顯的社會福利性。交通安全總體規劃以“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為核心,著重提供安全措施,避免和預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規劃不是保險、保險、保險,但它具有分擔風險的功能。總體方案是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不適用於保險法。交通安全統籌不涉及保險內容,包括強制保險。強制保險可以在保險公司辦理。
交通安全統籌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後,可以24小時撥打電話。
賠償流程(報告-調查-損失確定-核損失-賠償)
交通安全統籌基本都是公估公司調查,基本都是國內頂尖公估公司合作。
(另壹方面,即使是保險公司,也有絕大多數案件是由定損公司查勘的。)
交通安全統籌流程簡單,層級少,溝通快,同等保障,價格更優惠。。
我只想妳知道不要從保險的角度看統籌。。統籌要做的是降低事故率,降低參與系統的成本。。讓保障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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