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如兄弟姐妹、堂兄妹、表兄弟姐妹)禁止結婚。
壹、近親屬的範圍
近親屬通常包括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兩代以內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或者婚姻關系的人,包括直系尊親屬關系和直系卑親屬關系,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來自同壹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同宗兄弟姐妹除外。
二、近親不能結婚的原因
近親之間通常有密切的血緣關系,他們的婚姻可能導致遺傳疾病,增加後代出生缺陷和遺傳疾病的風險。此外,近親結婚還可能受到社會倫理道德觀念等因素的影響,被認為不符合社會倫理道德規範。
第三,法律規定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禁止近親結婚的範圍,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觸犯法律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總而言之:
近親範圍內禁止結婚是指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這是基於遺傳學、社會倫理道德規範的考慮,以保護後代的健康和社會的道德倫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