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基準日的選擇:
1.選擇轉讓評估的基準日必須在股權有效期內;選定的評估基準日應距離評估工作時間不少於2個月;基準日期原則上應選擇在年末和月末。
2.在選擇礦業權評估基準日時,應考慮方便數據收集、評估計算和與相關行為的銜接。
3.礦業權評估結果備案或確認申請應在評估基準日起半年內提交。
資產評估是為特定的經濟行為服務的,基準日的選擇應有利於評估結果有效地服務於評估目的。資產評估是對資產在某壹時間點的價格進行估計。這個時間點通常用“日期”來表示,稱為評估基準日,也稱為評估期日。是確定資產狀況和資產價值的基準時間,也是評估結論開始成立的特定日子。
擴展數據:
評估基準日是判斷礦業權價值的基準時間和評估結論生效的具體日期,通常用日歷中的具體日期表示。評估結論表達了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價值的意見。
評估結論有效期是指礦業權評估結論適用於經濟行為的期限。即在礦業市場環境未發生較大變化,且未發生導致評估結果發生較大變化的事件時,評估結論可以使用的期間。
經濟行為對應的其他專業評估的評估目的和評估基準日。法律法規、政府相關部門及相關單位的相關規定。評估基準日盡可能接近經濟行為的實現日(或交易結算日);盡量減少評估基準日之後的調整項目。
百度百科-評估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