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衛生法是調整衛生活動過程中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衛生法的功能:維護社會衛生秩序,保障公共衛生利益,規範衛生行政行為。目前,中國還沒有專門的衛生法,只有壹部以公共衛生和醫療管理為重點的單行法律法規構成了壹個相對完整的衛生法律體系。醫療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護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無償獻血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的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體生理功能,並規定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條規定,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過程控制、社會共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密的監督管理體系,全面提高藥品質量,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和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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