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教育法律關系是指教育法律規範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2.特色。教育法律關系不同於壹般的社會關系,表現在:
①教育法律關系是以教育法律規範為前提形成的社會關系。教育法律關系的存在是以教育法律規範的存在為基礎的。沒有教育法律規範的存在,就沒有教育法律關系。社會關系壹旦納入教育法律規範的調整範圍,就成為教育法律關系。
②教育法律關系是以權利和義務為核心的社會關系。教育法律規範的確定,就是通過權利義務的確定,將當事人納入教育法調整的範圍,使其成為權利義務的受益者和承擔者。明確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明確了他們之間受法律規範的社會關系。此外,當事人之間的其他社會關系不屬於教育法律關系。
(3)教育法律關系的存在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教育的法律規範要明確當事人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必須做什麽,這是國家意誌的體現,是國家強制勞動的保證。但是,當教育法律關系被破壞時,國家強制力是否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取決於教育法律關系的性質。這種性質是強制性和任意性的。前者由國家強制力直接擔保,後者需要權利人的請求,國家強制力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