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根據工作實際,定期接收法學院學生實習。實習生由法學院統壹組織推薦,實習安排應向社會公布。實習生應具備良好的法律素養和專業知識,並具備壹定的社會實踐能力。實習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實習期3到6個月。
實習安排應滿足實習生全面了解審判工作,提高在實踐中理解、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習內容應當包括傳統的人民司法教育、社會主義法治教育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審判實踐。
擴展數據:
對法律實習生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有經驗的法官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擔任指導教師。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擔任實習法官或書記員的助手,在導師的幫助下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起草法律文書、專題調查等輔助工作。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嚴格遵守人民法院審判、廉政、保密等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對違反紀律要求的,視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取消實習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建立法律實習生制度的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