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也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全部個人財產和其他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財產權利。遺產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繼承是指死者生前享有的財產和其他可以繼承的合法權益,如著作權中的債權、財產權等。負遺產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的範圍主要是生活資料,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擁有的生產資料。家庭成員只有夫妻關系時,家庭的全部財產為夫妻財產。當配偶壹方死亡時,壹半財產屬於死者的遺產。夫妻壹方死亡開始繼承時,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不能繼承夫妻全部財產作為死者遺產。但在區分繼承和夫妻共有財產時,也要區分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1條,夫妻有繼承對方財產的權利。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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