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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滯期費和速遣費?規定兩者的意義何在?

滯期費: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當船舶裝卸延誤超過裝卸時間時,承租人向船東支付的約定金額。

派遣費:航次租船合同中,承租人實際使用的裝卸時間比合同允許的時間短,從而縮短了船舶在港口或泊位停留裝卸作業的時間,造成船舶被迅速派遣。

因派遣船舶而需要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派遣費率支付給承租人的費用稱為派遣費。在航次租船實務中,速遣費通常定為滯期費的壹半。速遣費和滯期費都不適用於有CQD裝卸條款的航次租船合同。

擴展數據:

在英國,滯期費被認為是約定的損害賠償金,而在美國,滯期費被認為是延期運費。滯期費通常是在租船合同中規定的,也就是每天多少錢。

壹些合同規定,在壹定的滯期費時間後,必須支付額外的滯期費或運輸時間損失。大多數合同規定,只要發生滯期費,船舶就處於滯期費狀態。壹旦船舶滯期費,計算滯期費時不會扣除周末等例外時間,所以有壹種說法是壹旦滯期費,就永遠是滯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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