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這裏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壹年度月平均稅收收入計算。
單位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