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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羅的法律思想

“法律是自然界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許做應該做的事,禁止相反的行為。當這種理性在人的頭腦中確立並實現時,它就是法律。”

“法律是正義和非正義之間的區別,它基於對萬物起源的最古老和最自然的表達。人類的法律以自然為導向,懲罰邪惡,保障和維護高尚。”

“大自然給了人什麽?人類的智慧包含了什麽創造完美事物的偉大能力?我們生來要履行和完成什麽樣的義務?人與人之間有什麽聯系?人與人之間存在怎樣的自然結合?要知道,這些問題解釋清楚了,就能找到法與法的根源。”

“如果沒有自然,就不可能有正義;任何被確立為有益的東西都會被拋棄,因為它有益於他人。如果法律不是源於自然,它就會被廢除。”

“壹切正確合理的東西都是永恒的,不會隨著成文的法律法規而產生或消滅。”

“法律和各種美德都值得追求。事實上,所有高尚的人都喜歡正義和法律本身。請註意,壹切都應該在法律的影響之下。”

立法:主張保障公民權利的平等和自由。

執法:倡導法律至上、嚴格執法,提出審判公開、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守法:倡導每個公民都應該守法。

我建議找何武義的《論西塞羅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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