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應按下列情況處理:
(1)醉駕罰款1000元至2000元,吊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拘留10日並處罰款1000元至2000元,吊銷駕駛證,兩年內禁止駕駛;
(2)醉酒駕駛將吊銷駕駛證,5年內禁止駕駛,危險駕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禁止駕駛10年,依法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33-1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酒駕多少錢。
酒後駕車的判定標準如下:
1,飲酒駕駛標準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2.醉駕的標準是大於等於80mg/100ml,以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當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