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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破壞執法罪是什麽?

組織惡勢力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立案標準是:本罪是犯罪的行為,實際發生了法律上的危害結果不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條件。只要實施了組織惡勢力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就構成本罪。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指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300條

組織、利用邪教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第壹款罪,又有強奸婦女、騙取財物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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