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保函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得強迫、威脅、引誘或欺騙;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保函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承諾函可能無效;
3.不侵犯他人利益。保證人只能處分自己有權處分的東西,而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當事人約定的情形發生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5條。
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第三人單方面向債權人作出書面保證,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