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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尋釁滋事罪,所以準確地說,不存在會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行為。目前,中國關註的是

對騷擾行為的判決和處罰仍然屬於行政處罰的範疇。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據此,如果有人打電話騷擾妳,幹擾妳的正常生活,其行為違反上述規定,妳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立案偵查,並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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