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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哪些證書,哪些不需要?

1.初級會計職稱

會計初級職稱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是國家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本次考試涉及的基礎知識和實用性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必備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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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證書持有人,由司法部統壹制作和頒發。符合相關條件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對證書的申領、領取、補領、補發都有明確的規定。2018年4月,司法部頒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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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證和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證。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國家資格考試是對從事廣播電視采訪編輯、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員進行的職業資格考試。

通過資格考試取得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者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是申請執業資格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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