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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見的契約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標準,合同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有三種常見的分類:

1,雙向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合同。有銷售合同、租賃合同、貸款合同、運輸合同等。對於買賣合同,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價款並履行交付轉讓貨物的義務。

2.基本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訂立合同時需要特定形式的合同,壹般指書面合同,而不必要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程序即可成立的合同。

3.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內容由壹方當事人事先擬定,另壹方當事人不能協商的合同,也稱格式合同。如鐵路、公路和航空運輸合同。

相關信息介紹:

無效經濟合同的確認權由誰來行使?我國《經濟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無效經濟合同的確認權屬於合同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機關和個人都無權確認。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簽署和收到的應稅經濟文件征收的壹種稅。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憑證征收,未列憑證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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