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A的想法(即思維過程)是這樣的:
該來的還沒來;
我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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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該來。
這是壹個直言不諱的三段論。
2.在刑事偵查的初始階段,往往有很多人或事被納入偵查範圍,因此往往需要否定其中的壹些對象或情節,以縮小偵查範圍,確定犯罪人。這時候就要用到假設推理的否定公式了。例如,在壹起盜竊案的嫌疑人中,偵察可以推斷出:“如果A是作案人,那麽他有時間作案;經查,A沒有時間作案;所以,A不是行為人。"
這是充分條件假設推理的壹個負面後效。
3.中國古代笑話集《雅班特爾》記載,有個人母親信佛,終日念“南方無阿彌陀佛”。於是有壹天,男人壹大早起來,喊了壹聲:“媽媽!”母親答應了他。過了壹會兒,他喊了壹聲:“媽媽!”母親又答應了他。但是這個人壹直在喊。母親終於喊累了,沒好氣地說:“不!不在這裏!妳煩不煩?”男人笑著說:“我只叫了妳幾聲,妳就不高興了。”我不知道妳每天喊多少次阿彌陀佛,也不知道他該怎麽發脾氣!"
這是類比推理的壹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