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部門的特點
1.垂直管理和分級管理(即屬地化管理)是相對的。與垂直管理相對應的是屬地化管理。采取這種管理機制的政府職能部門通常實行當地政府和同類型上級部門的“雙重領導”。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業務“權”,地方政府負責管理“人、財、物”,納入同級紀檢部門和人大監督。
2.政府職能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就是“人、財、物、物”由省級或中央主管部門直接管理,不受地方政府管理序列和監督機制的約束。不同部門的垂直管理機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還是有很多差異的。比如有的業務職能局是獨立的,實行垂直管理,不是所有事務都是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延伸到地級市、區縣或者鄉鎮街道。
3.垂直管理部門的特點是垂直和相對獨立。業務運作基本脫離同級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封閉在體制框架內,特別強調業務的敏感性和保密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這個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