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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元素和拮抗元素的區別

有效元素和拮抗元素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生效要件是指法律關系生效必須滿足的某些條件。比如簽訂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才有效。意思是合同只有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才能生效。簽字或蓋章是合同的有效要素。

對抗的要求是某壹種法律關系必須具備特定的條件才能對抗另壹種法律關系。

2.意義不同。

生效要件是指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具有壹定的法律約束力。生效要件是合同法中壹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它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使當事人能夠達到預期的結果,還在於它與壹系列的合同制度密切相關。

對抗要件是指對抗要件的意思表示,是指法律對意思表示形式的限制性規定,其意義只是使當事人依行為取得的權利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即使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符合這壹限制性規定,不僅行為可以有效成立,而且其設定的權利也可以有效成立。只有當善意第三人就權利的標的物主張相同內容的權利時,當事人的權利才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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