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權利,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同等責任;
2.生育權是已婚婦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在壹定的歷史條件下,決定是否生育、何時生育、如何生育,是已婚婦女和其他婦女的個人權利。
生育權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
生育權不是相對權利,也不是絕對權利,而是人格權。公民的生育權是壹項基本人權。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先於國家和法律而產生。生育權作為壹項基本人權,不同於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選舉權、結社權等其他政治權利,任何時候都不能被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