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義不同的合同是指當事人或當事人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的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承諾書是指承諾人完全同意要約人的要約,並以書面形式表示。通常,合同要求以書面形式訂立,其承諾也必須是書面的。
2.不同法律效力的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結果,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看具體問題。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即合同是雙方的行為,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看具體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