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常規的,比如每月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小時。這項權利保證了我們的加班時間。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延長當日工作時間,但必須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當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是壹個職場新人的通病,所以我們需要了解加班時間和工作時間。國家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每天不超過8小時。
除了加班時間和工作時間,新人第壹次進入職場,肯定會面臨簽合同和勞動協議的問題。需要註意的是,勞動合同需要在壹個月內簽訂。用人單位在壹個月內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其次,勞動合同規定的試用期最多不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多不超過3個月。
而如果有矛盾,如果對勞動裁決不服,需要在15天內提起訴訟。我們需要熟悉和掌握這些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權益。我們必須用好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