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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怎麽寫借條不用負法律責任?

寫借條的個人不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借款人應書寫借款全文並簽字,不要打印;

2.借款內容表述準確,無歧義;

3.要求寫下借款時間、借款目的(目的要合法,不能用於賭博等非法目的)、利息約定、還款期限;

4.出借人在交付款項時,盡量不要以現金方式交付,尤其是大額貸款,應采用銀行匯款方式,且對方賬戶名稱與借款人相同;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借據:

首先,借條中間要寫借條二字;其次要寫債務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貸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記下所欠的金額。

數字必須用大寫漢字書寫,防止被篡改;寫下歸還日期,如果無法償還則寫下結果;記下這個證據;最後,雙方簽字時要按手印,同時需要有公證機關的證明,並寫清楚成立日期。

借據的書寫應包括以下內容:

1.應清楚地書寫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法定全名。如果是自然人,還應註明身份證號碼;

2、是寫債務的具體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

3、要明確拖欠的具體原因,特別是數額較大的拖欠;

4、明確欠款的具體利息計算方式,年利率或月利率是否明確;

5.明確白條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支付方式;

6.債務人應當親自簽名並按手印;

7.最好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寫下來,規定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

民法

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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