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壹定期限的產假。凡符合上述產假法律規定的女職工,均應享受本人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事業單位不壹樣。企業女職工,單位已給予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未給女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的企業,應當支付其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情況不同有不同規定,是否計算由企業決定。
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對於壹些根據當地法律法規必須給予休假的情況,單位應當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本人上壹個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允許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