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先提出口頭威脅嗎?
1,可以。當有人用言語威脅時,他選擇報警。這種報警行為屬於第壹次記錄。如果對方有威脅言語,但沒有實際實施違法犯罪事實,被威脅人可以先向公安機關報案。
2.壹旦威脅人真的有什麽違法行為,警方會優先調查此人,也就是提前給對方做標記。
第二,如何懲罰威脅和恐嚇
1.所謂恐嚇、威脅罪,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
2、僅存在恐嚇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如何應對對他人的口頭威脅?
1,口頭威脅他人,向他人要錢,是敲詐勒索的行為。索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數額的,構成敲詐勒索罪。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