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失信的人可以申請工作嗎?

失信的人可以申請工作嗎?

法律分析:受失信被執行人可以申請工作。沒有法律法規,不允許民事案件被執行人上班;除非因違法行為正在被執行司法拘留,或因被追究刑事責任而被限制或喪失人身自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消費限制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和消費行為: (壹)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船舶二等艙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住房;(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置非必需車輛;(6)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收費高的民辦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及以上座位等非必需消費行為。

  • 上一篇:什麽是新工業用地m0?
  • 下一篇:世界無煙日宣傳內容關於世界無煙日宣傳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