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十八大報告中,要加強哪幾種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

十八大報告中,要加強哪幾種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

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十八大報告指出

堅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要保證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序,發揮智庫作用,建立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和糾錯制度。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健全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事務公開制度,完善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辭職、罷免等制度,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 上一篇:深圳灣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下一篇:水田占用補償標準誰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