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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什麽?

1,違法停放機動車;

2.機動車無序排隊;

3.非機動車亂停亂放;

4、非法占用攤點;

5、非法營運的三、四輪車亂闖亂停;

6.無證駕駛;

7.非法客貨三輪、四輪電動車違法上路;

8.機動車無牌、假牌、套牌;

9.禁止機動車違法;

10,出租車馬上停下來接客。

擴展數據:

交通違章的特點: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

2.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的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它就是違法。

3.行為情節輕微。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交通違法行為屬於輕微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不需要刑事處罰。

4.行為應該受到懲罰。交通違法行為屬於可處罰行為,處罰必須由法律授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公安機關實施,處罰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百度百科-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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