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欺淩的第壹步是軍刑壹體化。()

欺淩的第壹步是軍刑壹體化。()

正確的

中國法制史家通常把“兵刑合壹”作為解釋中國古代法律起源的理論,即“刑始於兵”。他們認為中國古代法律起源於部落或部落聯盟之間的戰爭和軍事征服,戰爭本身就是壹種懲罰,具有“軍刑不分”或“軍刑同制”的特點。作為中國歷史上政權實現“大壹統”、維護國家統壹的基本方式,本文所說的“兵刑結合”,是指法律規制(“刑”)與政治力量(“兵”)的結合。雖然不是為了解釋中國古代法律的起源,但與“刑始於兵”有關,明顯體現了“國家主義”的觀念。在中國古代,“刑”的基本含義與“法”相同,也指刑法和刑罰,刑罰多基於法律或命令實施。《鹽鐵論》說:“修法者,罰之,所以禁奸。”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說:“?,刑也,從井從刀。”《易》說:恩,法也。《爾雅》也載:“刑,法也。”《論唐律》解釋:“法也是法。”中國古代刑、法、法的內在關系,為我們理解“兵刑合壹”提供了依據。在中國古代,法律被視為國家統治的工具,刑罰成為法律功能的重要體現。同時,法律的實施也需要體現國家強制力的制度和措施來保證,如懲罰。

  • 上一篇:別人拿了我的身份證犯罪怎麽辦?-相關問題-110。
  • 下一篇:走私石油是非法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