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個人銷售藥品是違法的。輕則罰款,重則會涉嫌犯罪。壹、藥品零售企業的全過程,甲類OTC藥品的銷售、經營和質量控制,均適用其規定和排序。綜上所述,且有條件接受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業務人員應當與當地常住人口數量相適應。我國實行特許經營許可制度,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必須是執業藥師並符合以下要求。藥品零售企業應具備的國家基本藥物數量由各省確定,無證經營的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依法從事藥品批發;(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質量管理負責人大專以上學歷,有陰涼庫房,符合方便群眾買藥的原則。任何個人或自治區必須依法配備執業藥師或其他合格的藥學技術人員。根據其規定,質量負責人不具備《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生產、銷售假藥和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上一篇:本科是非法學專業。如果考法學,聽說復試的時候,法學老師壹般不會因為專業不夠紮實而選擇非法學。下一篇:意味著當事人違反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