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的構成要素分別是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內容和客體。
(1)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1,是指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勞動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2.勞動者成為勞動法律關系主體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勞動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3)勞動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東西,即勞動法律關系的目的和結果。包括反映壹定行政管理和物質利益的東西,如工資、保險福利、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