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袋是醫療垃圾,禁止任何人購買。輸液袋有毒,有腐蝕性,甚至有傳染性。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和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可以: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2、罰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3.拘留5至15天。
國務院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移或者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輸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場所傾倒、堆放醫療廢物,不得將醫療廢物與其他廢物、生活垃圾混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轉讓、買賣、郵寄、航空運輸、水路運輸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轉讓方、買賣方、郵寄方、托運方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承運人明知是醫療廢物而運輸的,或者承運人與乘客在同壹車輛上運輸醫療廢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或者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勘測和城市公共設施等廢舊專用設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