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監獄意味著投入監獄。羈押罪犯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執行通知書和判決生效之日起壹個月內,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
監獄依照法定程序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收監的活動。監禁意味著刑罰執行的開始,是壹項嚴肅的執法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擴展知識: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依法收監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可見,我國刑罰執行機關羈押的對象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
罪犯交付監獄執行時,應當同時送達必要的法律文書,包括起訴書副本、判決書、執行通知書和結案登記表。罪犯被交付執行時,未收到上述法律文書的,不得收監。上述文書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或者更正;那些可能導致錯誤監禁的人不會被監禁。
對罪犯及其物品應當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體格檢查中,發現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或者罪犯正在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嬰兒的,可以暫不收監,但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除外。
監獄應當將體檢結果告知人民法院,對符合暫不收監條件的罪犯,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予監外執行。在對罪犯人身和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時,扣押的違禁品應當予以沒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監獄保管或者經罪犯同意退還其家屬。女性罪犯應當接受女性人民警察的檢查。罪犯不允許和子女壹起在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