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購買之日起7天內出現故障,賣方負責退貨;自購買之日起7天至15天內出現故障,賣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自購買之日起15天後出現故障,賣家在有效保修期內享受免費保修服務,用戶持手機、充電器有效憑證,自購買之日起壹年內享受免費保修服務。
電池自手機購買之日起保修六個月,外置有線耳機自手機購買之日起保修三個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在此期間出現三次以上的修理,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對方依法履行義務的,消費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如果產品不具有產品應當具有的性能而沒有事先說明,不符合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產品標準,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標明的質量條件,,銷售者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和賠償損失。
如果是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應商)的責任,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應商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壹款規定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的銷售合同、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