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守法是指壹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全體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把法律的要求變成自己的行動,使法律得以實現。
普法和全民遵紀守法作為壹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積極開展法制宣傳,積極引導全體人員自覺遵紀守法,想辦法解決問題,依靠法律。
從狹義上講,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實施法律的活動,又稱行政執法,是實現國家職能和法律價值的重要環節。法律適用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適用法律辦理案件的專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