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書的有效期應由委托人約定。沒有期限的,至委托事項辦理完畢。壹般委托書都有規定的期限。未作規定的,至委托事項結束或者委托人終止委托時有效。委托書是由當事人準備的,賦予他信任的人壹項權利。例如,當客戶出現精神或健康問題,以至於無法管理個人財務時,客戶可以為他做出財務決定,如買賣財產、將資金存入銀行、納稅和支付其他文件。委托書可以即時生效,也可以規定事故發生後生效,直至當事人死亡。如果不出意外,當事人還是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財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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