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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回租違法嗎?

法律解析:“售後租回”,又稱售後租回、售後租回,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出售物業時,為促進銷售而與買方達成的協議。在出售後的壹定時期內,賣方企業會以代理租賃的形式將業務進行包租或直接租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實施下列行為之壹,符合本解釋第壹條第壹款規定條件的, 並依照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壹)以返還原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無不動產銷售真實內容或者以不動產銷售為主要目的的不動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通過轉讓林權、代為管理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三)以種植(養殖)、出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四)以商品回購、代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沒有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以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的;(五)以虛假轉讓股權或者銷售虛構的債券等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真實內容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六)不具有真實內容的集資、以境外資金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或者銷售虛構資金的;(七)沒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或者偽造保險單證等手段非法吸收資金的;(八)通過投資股票非法吸收資金;(九)以委托理財方式非法吸收資金;(十)利用“協會”、“社會團體”等民間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十壹)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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