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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防改革政策的後處理

法律分析:邊檢站分為現役和改制。現役的歸公安部邊防局管轄,改造的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管轄。現役工作地點執行軍人工資福利。看居住條件,壹般好的地方(如長三角、珠三角)比同樣生活條件差的地方更能養家糊口。改制站直屬公安部,壹般由八個總站組成,大部分在北京、上海等地,待遇比地方公安機關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港口、機場、車站、邊境口岸等對外開放的口岸設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站(以下簡稱邊防檢查站)。

第四條邊防檢查站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對出境、入境人員及其行李物品、交通工具和所載貨物實施邊防檢查;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守衛出入境交通工具;

(三)守衛口岸禁區,維護出入境秩序;

(四)執行主管機關委托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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