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分采用甩項方式完成時,雙方應另行簽訂甩項完工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及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範圍內的所有工程和相關工程,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調試和檢驗,已完成並符合合同要求,但業主同意的拒收和缺陷修補工作除外;
2.根據合同,已編制廢棄工作和缺陷修復工作清單及相應的施工計劃;“遺留內容”屬於固定總價內的施工內容。承包人不僅無權主張“遺留內容”的工程價款,還應對未完成的“遺留內容”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