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水產養殖有哪些程序?

水產養殖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1。養殖戶向當地水產養殖站提出申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農戶或企業法人)。

(2)提交村委會的養殖證明。

(3)、租賃合同或契約。

2.申請表中的信息填寫完畢後,交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蓋章;

3.水產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4.現場繪制池塘圖紙(填寫審核表和養殖證原件);

5、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6、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審核發證;

7.區內水產站通知發證人員領取證書。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 上一篇:監禁刑的執行種類有哪些,需要什麽條件?
  • 下一篇:司法機關的職責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