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黴食品最低賠償1,000元。根據最新的《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生產經營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的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如果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廠家面臨的最低賠償金額是1000元。在1000元的基礎上,如果給消費者帶來其他不良影響,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損失;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法律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顯示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相關信息,並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進壹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