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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原則

壹、正文回答

稅收籌劃的原則:

1,賬證完整原則,企業的應納稅額要經過稅務機關的認定,認定的依據是核對企業的會計憑證。完整的會計憑證是稅收籌劃合法性的重要依據;

2.綜合測量原理;

3.收入歸屬原則;

4.全面核算原則;

5.運用優先原則;

6.優化投資結構的原則;

7.選擇機構的原則;

8.選擇經營方式的原則。

第二,分析

企業稅收籌劃要從整體稅負考慮,同時要衡量節稅增收的綜合效果。企業稅負的降低並不意味著整體收入的增加。當企業面臨多種稅收選擇時,應選擇不壹定納稅最少但總體收益最多的方案。企業應當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實現時間、來源、類別和認定作出適當、合理的安排,以減輕所得稅負擔。稅法往往對不同時間實現的收入、不同來源的收入、不同性質的收入征收不同的稅。因此,如果企業能夠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這些具有稅收意義的特征進行適當的安排,就有可能實現降低所得稅負擔的目標。

3.稅收籌劃有什麽特點?

1,合法性:是指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是偷稅行為,必須反對和制止;

2.計劃性:是指稅務籌劃必須提前進行規劃和設計。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滯後於應稅活動,如在交易後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在收入實現或分配後繳納所得稅;取得房產後才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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